◆成都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车祸误工费计算方式
作者:黄明建律师 | 发布于:2013/3/9 23:35:33 | 点击量: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黄明建律师 15828608850)
道路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①交通事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受害人没有致残的,其误工时间以其住院治疗时间或医生建议休息的时间为依据计算。受害人致残的,根据****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规定,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②交通事故误工的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赔解释》第20条的规定,误工赔偿标准存在三种情形:一是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二是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三是受害人既无固定收入,又不能举证说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即全省的标准)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应按照上年度全省各行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对于虽系农村户口,但居住在市区或市郊区生活一年以上的(公安派出所、社区的证明),应按城镇标准计算。
③交通事故误工费主要以天计算。****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如何计算误工人员的日工资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审判实践,为了规范统一,体现公平公正,不应以月进行计算,而以天计算日工资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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