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制度
作者:黄明建律师 | 发布于:2013/2/28 16:45:35 | 点击量: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当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和主持。董事长、副董事长因各种原因都不履行召集董事会会议的职责,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董事长职务的规定。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可以在章程中规定:出席董事会的董事达到多少比例会议方为有效,可以作出决议;通过决议是按全体董事还是按出席董事来计算票数;哪些决议案可以按简单多数通过,哪些需要按****多数通过等。一个表决权,也**是在行使表决权时每个人只能投出一票。
  董事会的成员在董事会会议上的地位平等,享有相同的权利。董事会决议在表决时,以董事人数计,每一董事有一表决权,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会议记录是记明董事会会议对决议事项作出决定的书面文件。董事会在举行会议时,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应当安排人员记录会议的举行情况,包括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召集人、主持人、出席人、会议的主要内容等。董事会作出决议的,应当对所决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董事及表决情况、决议结果等作成董事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及董事会决议的真实性和效力。
 


上一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下一篇:公司治理的理解

公司治理

**新动态

联系我们

  •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华兴正街5号王府井****B座25楼26楼27楼
  • 邮  编:610016
  • 电  话:028-86623336转2611
  • 手  机:15828608850
  • 联系人:黄明建
  • 邮  箱:644576462@qq.com
  • 网  址:www.scjh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