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酒后驾车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黄明建律师 | 发布于:2013/1/30 22:04:01 | 点击量:
2011年5月1日前,酒驾或醉驾都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但5月1日后,醉驾将作为刑事违法行为纳入当事人的个人档案,**是俗称的”有了案底“。以往,公务员一旦因醉驾被交警查处,交管部门除处罚当事人以外,还将把事件抄告至当事人所在的公务单位。但5月1日以后,公务员如果一旦因醉驾行为被处以刑事处罚,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也**是说,公务员如果一旦因为醉酒驾驶被处以刑事处罚的,将面临开除公职的危险。根据《劳动法》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醉驾者可能因为判刑,而丢掉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在《刑法》****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律师提醒:酒驾入刑,由于目前的全国公安查询系统已经联网,一旦有过酒驾被处罚,当事人的驾驶证信息系统将会被记录为一次酒驾被处罚。今年5月1日以后,只要有过酒后驾驶被处罚的记录,今后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再次因为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将面临10日以下拘留,****2000元的罚款,驾驶证还将被吊销。该规定只针对今年5月1日以后的再次酒驾行为,不针对之前的情况。
相关名词:
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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