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灾后重建参与成都军区77123部队营房建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仍未能取得工程款,施工人广州柏胜健体设施有限公司委托合伙人黄明建律师代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通过走访和调查取证,律师团队查明了本案的法律关系和客观事实,**终选择将转包人、发包人济南城建集团及业主方军区部队列为共同被告。本案在绵阳市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由于证据确实充分,迫于诉讼压力和社会影响,被告方**终和柏胜公司达成了调解,由发包方济南城建对付款时间、进度、****做出了**终确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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