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015年5月:成都农村人口死亡赔偿****准
作者:黄明建律师 | 发布于:2013/3/31 10:34:19 | 点击量: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黄明建律师  电话:1582860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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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优势:律师均毕业于全国****政法院校法律专业,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长期担任中国平安四川分公司、中银保险四川分公司、永诚保险四川分公司等保险公司法律顾问,每年办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在数百件以上,对交通事故索赔具备十分娴熟的法律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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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建律师提醒:找律师,请到正规品牌律师事务所,谨防上当受骗!
交通事故赔偿有技巧,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起诉**会有不同差别!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四大优惠:
1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不收取任何律师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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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困难家庭可实行风险代理,索赔成功后,再支付律师费,不成功,不付费。
2014年成都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新标准】
 农村人口赔偿标准:    

1、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95元(60岁以下的死者按照20年计算即为157900元)
2
、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6127 
 
四川(成都)交通事故伤残残疾赔偿组成项目:
1
、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
、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农村标准只有城镇标准的三分之一左右,但是有证据证明在城镇居住或者收入来源于非农业的可以要求按城镇标准赔偿)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
、鉴定费   11、精神抚慰金     12、财产损失(车辆维修费、贬值损失、营运损失等等)
 
黄明建律师特别提醒:
1
、四川省全省各地市州均统一使用上述标准。
2
、全省统一实行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内赔偿1万元。
3
、农村户籍只要在城市连续居住一年且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可以按照城镇户口标准赔偿,农村户口同城镇户口赔偿数额相差2倍。
4
、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1年,一般从伤害发生之日起算,未及时起诉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5
、上下班时间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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