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作者:黄明建律师 | 发布于:2013/2/1 0:17:08 | 点击量:

**************** Limited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之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2007)省君合非字第(06)号】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1

调查报告的出具目 1

承办律师查证的文 1

调查报告的出具前 1

尽职调查的基本内 2

法律尽职调查的结

承办律师的特别声 11

调查报告的基准日 11

调查报告的出具日 12

尽职调查报告的附 12

致:*********** Limited

一. 绪言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律师事务所”〕接受*** Limited〔以下简称“***”〕的委托,指派  律师、  律师、  律师〔以下统称“承办律师”〕,*****投资 ***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事宜〔“以下简称“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本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合法资质**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社会中介机构。承办律师与***集团公司及其投资人、****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损害其调查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亦无需按照规定回避的情形。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承办律师经***确认,向***集团公司提交了法律尽职调查问卷。***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于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至七月二十七日,依据调查问卷的要求,向本律师事务所提交了必要的法律文件。

承办律师于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二○○七年七月六日期间,赴***集团公司(包括其于成都设立的子公司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及其于北京设立的子公司北京龙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进行现场调查,包括:要求***集团公司依据法律尽职调查问卷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件;到相关国家机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局、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等〕**法律尽职调查的相关内容进行独立查证。

承办律师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集团公司提供的法律文件和相关国家机关出具的档案材料进行了核查验证,并出具本报告。

二. 调查报告的出具目的

本报告的出具目的是为查验项目的合法性及提示相关的法律风险。未经本律师事务所明确书面许可,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报告的使用人限制为:*** Limited及其为项目聘请的顾问

未经本律师事务所明确书面许可,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或披露,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本律师事务所对未经明确授权许可而进行的任何删改、摘录文本,超越使用范围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 承办律师查证的文件

承办律师查证了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的下述法律文件:

1. ***集团公司依据调查问卷所提交的法律文件;

2. 承办律师在政府部门调查的档案文件。

四. 调查报告的出具前提

本报告依赖下述假设和限制条件出具——***集团公司对于项目相关法律事实陈述属实、依据调查问卷所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情形。

五. 尽职调查的基本内容

1 ***集团公司的基本信息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企业住所:***

营业期限:***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年检情况:***

经营范围:***

承办律师认为:***集团公司经过合法程序注册登记,未发现登记注册的基本信息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 ***集团公司的持股股东

依据调查资料,***集团公司自成立以来,股东及其出资方式未发生变动,曾发生3次增资。依据调查资料,***集团公司的各股东均已出资到位,且未发现有抽逃出资的行为。***集团公司自成立以来的股东及其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的情形如下:

1)根据***号《验资报告书》,截止1995810

序号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1.

 

 

 

 

 

2.

 

 

 

 

 

2)根据******号《验资报告》,截止1997129

序号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1.

 

 

 

 

 

2.

 

 

 

 

 

3 根据***号《验资报告》,截止200394

序号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1.

 

 

 

 

 

2.

 

 

 

 

 

4)根据***号《验资报告》,截止2006324

序号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1.

 

 

 

 

 

2.

 

 

 

 

 

3 依据调查资料,未发现***集团公司现有的自然人股东对***集团公司非法出资。

4 ***集团公司的对外投资

依据调查资料,***集团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

投资人

比例

 

 

 

 

 

 

 

 

 

 

 

 

 

 

 

 

 

 

 

 

 

5 ***集团公司的关联公司

    除了上述第4项所述的对外投资情况外,***集团公司的现有的自然人股东及***先生共同在大连投资设立了大连******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先生持股60%***先生持股20%,该公司应为***集团公司的关联公司。除前述外,***集团公司无其他关联公司。

6 ***集团公司的投资结构

7 ***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

1 股东会

***集团公司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 董事会

***集团公司设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任期三年。目前***集团公司的董事成员包括:  ,这届董事会的选举成立日期为2006320

3 监事会

***集团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股东代表,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目前***集团公司的监事成员包括:    ,这届监事会的选举成立日期为2006320

4 总经理

***集团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对董事会负责。目前***集团公司的总经理为   

5 子公司的管理

***集团公司对其子公司实施垂直管理。

6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管理结构图。

***集团公司的章程对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的产生和运作程序均有相关规定。依据调查资料,***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未发现有特殊异常情形。

8 ***集团公司的劳工制度

1 基本用工制度

A 用工原则和分类

依据调查资料,***集团公司原则上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集团公司和公司高管人员以及较为长期稳定的员工间签署《劳动合同书》,并计划签署《保密、竞业禁止合同》。公司的主要人员为全日工,但公司并未与所有全日工签署《劳动合同书》。

***集团公司还聘用小时工,***集团公司与小时工之间未签署《劳动合同书》或其他劳动或劳务性的法律文件。

***集团公司还聘用暑期工和勤工俭学人员,***集团公司与暑期工和勤工俭学人员之间未签署劳务性的法律文件。

承办律师认为:***集团公司不与所有全日工签署《劳动合同书》,不与小时工、暑期工和勤工俭学人员签署劳动或劳务性的法律文件不利于明确双方的劳动劳务关系,可能出现不利于***集团公司的法律后果。

B 劳动合同

***集团公司已提供了《劳动合同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格式文本,并提供了****管理人员已经签署的《劳动合同书》。***集团公司使用的《劳动合同书》格式文本系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二○○○年六月印制的示范文本,未发现有无效的法律条款或者可能对***集团公司有重大损害的异常法律条款。

承办律师认为:如果格式合同使用不当,会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条款,比如试用期超过法律所限定的**长期限。也可能出现不利于保护***集团公司的含义不明确的法律条款。

2 社保

     A 社保制度

A***集团公司作为雇主需为全日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如下:

a.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21%

b.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8%

c.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2%

d.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6%

e.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0.8%

(目前的缴费基数为1,189元至6,639元,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的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人均1,189/月)

    B***集团公司作为雇主需为小时工支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包含在向小时工支付的工资内,此外还需为小时工缴纳工伤保险。

     B 参保状况

由于人员流动性较大,***集团公司的全天工中只有不到一半的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未为小时工缴纳工伤保险。

承办律师认为:***集团公司在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存在较为严重的不缴和少缴情况,一旦发生员工投诉、申请仲裁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调查的情况,公司将承担较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3 薪酬

     ***集团公司对其各子公司总经理和部分岗位有较为明确的薪酬考核制度。

各子公司总经理每年的薪酬考核标准在该年年初制定。

***集团公司对质检、调度、生产主管、采购、厨师、接线员等岗位有明确的薪酬考核制度,具体文件包括:《质检员工资考核方案(2005510版)》、《生产主管工资考核方案(2005728版)》、《调度绩效考核方案(20051112版)》、《采购部绩效考核方案(2006218版)》、《工资调整方案(200644版)》、《职能部门工资改革方案(2006125版)》、《厨师工资调整草案(200723版)》、《客服中心接线员工资方案(200741版)》。

4 额外保险

     ***集团公司为员工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投保了《国寿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险金额20,000元人民币)、《国寿附加团体综合医疗保险》(只承担每人****5,000元住院费用)及《国寿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保险赔偿金不明)。三份保险的被保险人总数都是433人,保险期限都是从20076130时起至200861224时止。

5 高管

***集团公司与下述高管签署了劳动合同(部分地区总经理的劳动合同由当地子公司签署):

【·】。劳动合同上显示的报酬都是“不低于”一个较低的金额(1000元左右),而且除地区总经理的薪酬有较明确的考核办法外,其他高管的薪酬没有书面的考核办法。

9 ***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依据调查问卷提交了相关的法律文件,具体包括:

1 夏季着装通知(***(总)发[2004]001(总办))

2 驾驶员禁令(***(总)发[2004]003(总办))

3 仓库管理补充规定(***(总)发[2004]006(总办))

承办律师审查了上述管理制度,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制度条款。但有些制度规范尚不完备,仍旧在建立和完善当中。

10 ***集团公司的房地产权利

    1***集团公司称拥有如下五处不动产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

A ******2859

经调查,该房屋建筑面积1,516.22平方米,结构为钢混,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2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办公,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1122日。但该房屋的权利人为***集团公司的股东***和江立新,在20024月购入该房屋时总价款为5,131,828元人民币。该房屋已抵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设定期限为2006523日至2008523日。目前该房屋由***集团公司使用。

B ***

经调查,该房屋建筑面积103.39平方米,结构为钢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7074日。但该房屋的权利人为***集团公司的股东***,购入该房屋时总价款为623,318元人民币。该房屋已于2004716日抵押予中国银行北京市东城区支行,截止200773日仍未解押。

承办律师认为:虽然***集团公司在财务处理时将上述房屋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但由于上述房屋的登记资料显示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购房人分别系    先生、   先生及   女士,实际上将上述房屋作为***集团公司的财产所需的法律手续尚未完备,因此***集团公司并不拥有上述不动产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或房地产期得权益。

2***集团公司的不动产租赁权益

A ***集团公司于2004716******村委会签署《租赁协议》,承租312国道北侧房屋前排底层450平方米、后院房屋和场地,租赁用途为经营餐饮及办公,租赁期至2009817,每年租金为96,000元。该场所为剑湖分公司所在地。

B ***集团公司于2006824***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二村74-1-6号~11号房屋,租赁用途为经营,租赁期至2008828,每年租金为106,000元。该场所为***分公司所在地。

    承办律师认为:大多数房屋租赁文件过于简单、欠规范,对房屋的描述不够完整,可能对***集团公司的权利保护不力。由于***集团公司未能提供出租方的房地产权利凭证,故无法判断出租方是否有权出租及房屋的法定用途。另外,由于将上述第五(一)101A项房产视作本公司房产,因此,无租赁文件。

11 知识产权

1 ***集团公司在中国境内持有的商标包括:

序号

商标描述

注册类别

注册号

有效期截止日

 

 

 

 

 

 

 

 

 

 

***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也在使用上述商标,但相互之间无任何书面约定。

承办律师认为:各子公司使用***集团公司的商标都没有任何书面约定,不利于保护***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

2 ***集团公司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商标包括:

***集团公司持有日本特许厅颁发的“***”中文字样国际注册商标(国际注册号***)及由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颁发的“******”中文字样商标(商标编号:***)。

3 专利

目前***集团公司(包括其子公司)无偿使用其股东***拥有的两项外观设计专利,用以生产***包装袋和筷包装纸。***2007630日出具了《关于无偿使用外观设计专利的声明》。两项专利的详情如下:

序号

名称

专利号

证书号

授权公告日

有效期截止日

 

 

 

 

 

 

 

 

 

 

 

 

    承办律师认为:上述声明过于简单,未说明无偿使用的期限,也未说明***是否有权单方面终止无偿使用,可能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4 软件、网络、电信

A ***集团公司于20051011与北京***有限公司签署了《短信设备及软件购销合同》。根据该合同,***集团公司取得了“在订单系统中发送短信”所需的硬件设施和软件。

B ***集团公司于2006224与两位自然人签署了《软件开发合同》。根据该合同,***集团公司取得了与“分公司营业收入结帐管理系统”相关的软件。

C ***集团公司于200541******网络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技术服务协议书》。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取得了其www. ***.com网站内的相关系统的知识产权。

承办律师认为:有关软件开发的合同文件中对***集团公司的权利范围约定不明确,可能对***集团公司的权利保护不充分。

12 贷款及担保

1 目前***集团公司存在如下借款:

贷款人

到期日

利率(‰)

金额(人民币万元)

 

 

 

 

 

 

 

 

2 目前***集团公司存在如下为他人债务担保的情况:

债务人

债权人

担保债务本金(人民币万元)

担保类型

债务到期日

 

 

 

 

 

3 目前***集团公司接受第三方为其债务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人

受益人

金额(人民币万元)

债务到期日

担保类型

 

 

 

 

 

    4 目前***集团公司实际还在为其股东、高管、关联人士等人员偿还相关贷款,但***集团公司与该等人员之间没有任何书面约定:

序号

借款人

借款金额(元)

借款期限

 

 

 

 

 

 

 

 

    承办律师认为:由于***集团公司与相关人员**上述代为还款情况没有任何书面约定,因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无法明确,可能引起债务、税务等方面的法律纠纷,对***集团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13 ***集团公司的业务经营

1 许可和批准

A 经营餐饮行业需要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及生产场所已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编号为***号;外送****中学供应点食品卫生许可证编号为***

B 经营餐饮行业需要取得公安部门出具消防审核意见,***集团公司部分分公司及生产场所已通过审核。行政信息中心于2003715通过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为***号。

C 经营餐饮行业需要取得环保部门**经营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定,***集团公司部分分公司及生产场所已通过评定。行政信息中心于2003729通过环境评价。

承办律师认为:***集团公司尚未****取得经营必须的行政许可和批准,可能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 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体系

A ***集团公司于200768获得成都质量体系审核中心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有效期至201067),证明其建立和实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符合HACCP-EC-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等同于ISO/DIS22000),体系覆盖范围包括中式烹饪***(不含冷荤、凉菜)的生产、服务及相关过程,审核地点包括公司总部、化验室及怀德分公司。

上述证书同时附有授予北京龙城******有限公司的子证书(证书编号***,有效期至201067日),体系覆盖范围包括中式外送套餐(不含冷荤、凉菜)的生产、服务及相关过程,审核地点包括公司本部、加工中心、总仓库、化验室及四分公司。

上述证书同时附有授予成都*********有限公司的子证书(证书编号***,有效期至201067日),体系覆盖范围包括社会饭盒(加热保温)的生产、服务及相关活动,审核地点包括公司本部、总仓库、化验室及七分公司。

3 业务合同

     A ***集团公司提供了《购货协议书》格式文本。同时,***集团公司提供30份《购货协议书》。

     承办律师认为:***集团公司实际签署的《购货协议书》基本采用其制订的格式文本,对其权利有较好保障。

     B ***集团公司提供了20份《供餐协议》或其他与团体用餐有关的协议。

C 除团体用餐外,***集团公司的供餐行为都是及时清结的合同关系,通过口头订餐合同的方式完成。

承办律师认为:***集团公司签署的《供餐协议》内容较为简单,有部分协议已过期,双方仍在实际履行,但未办理续约手续,不利于保障***集团公司的权利。相关协议使用了“合作”、“服务”、“委托经营管理”等概念,使双方的法律关系不是很明晰。

4 接受服务的合同

     A ***集团公司于2006118与成都质量体系审核中心签署了《认证合同》,接受认证服务,有效期至201067,合同金额为90,000元人民币。

     B ***集团公司于2007118***签署了《顾问合同书》,接受顾问服务,有效期至20101230,合同对价为***集团公司3%的股份,共计150万股。

     承办律师认为:上述B项所述《顾问合同书》中的对价给付方式与***集团公司的现状不符,可能引起法律争议。

5 特殊合同

     A ***集团公司于20061228***市慈善总会签署了《慈善捐赠出资协议书》,约定每年捐赠70,000元人民币。

    承办律师认为:所有捐赠文件的形式都不够完善,尤其是第A项和第C项文件中对捐赠期限约定不明确,易引起歧义,可能对***集团公司产生不利法律后果。

14 分公司

1 ***分公司

     A 成立日期***

     B 经营范围***、饭、菜、卤菜、饮料、小吃供应服务

     C 注册号***

     D 食品卫生许可证编号苏卫食证字***

     E 无消防审批

     F ***日通过环境评价

     G 目前仍存续

 

15 关联交易

1)第五(一)101)项所述的五处房产的买卖、实际使用等情况构成***集团公司的股东和***集团公司以及************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16 诉讼

    依据调查资料,未发现***集团公司存在未决诉讼或未履行判决。

17 行政处罚

依据调查资料,未发现***集团公司被行政调查或被行政处罚。

 

六. 承办律师的特别声明

承办律师对项目相关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内容不具有审查和作出评价的适当专业资格。因此,在本报告中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我们对于这些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正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

承办律师依据对于该项目相关事实和法律的理解发表意见。律师意见可能由于对事实和法律的理解差异而与其他人士不一致,或者可能发生变化。使用人在采纳律师意见或者根据律师意见对事项作出判断和决定时,应当确定已经充分理解了律师意见的内容,应当独立参考律师意见,并**相关事项作为独立的判断和决定,并且应当理解律师意见并不代表行政部门或者司法部门的意见或者行为。

七. 调查报告的基准日期

由于法律事实、法律文件和法律法规均是动态变化的,为便于审查法律文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意见。本报告出具的基准日为二○○七年七月三日。基准日期以后发生的法律事实、法律文件不包括在本报告范围之内。

八. 调查报告的出具日期

本报告的出具日期为二○○七年七月      日。

九. 尽职调查报告的附件

1 ***集团公司提交文件目录

2 工商局提交档案的目录

【完】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律师〕

***〔律师〕

***〔律师〕

 

日期:二○○七年七月    

***公司提交的文件目录

一、 *********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727日出具予本所的确认函

 

二、 关于*********集团有限公司

 

在政府部门查阅档案文件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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